根據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号 】文件精神,結合2015年省畢辦、省人才戶檔托管工作的政策調整,特制定2015屆本院畢業生戶檔托管工作說明,希望各系部将本工作說明傳達至每一位畢業生,各位畢業生按本材料中羅列情況妥當處理戶檔去向。
一、回原籍
(一)戶口未遷至學校
(二)戶口遷至學校
1、未就業;
2、已就業,就業單位不在武漢市;
3、已就業,就業單位在武漢市,自己意願戶檔回原籍。此種情況需提交回原籍申請 書,本人和家長簽字;
(三)戶口為武漢市常住人口(即武漢市籍)學生,檔案若無特殊要求,一律發往武漢市人才。
二、戶檔托管
根據人社部發〔2014〕90号文件要求,以及2015年省畢辦政策調整(不再無條件接收畢業生檔案),意願将戶檔留置武漢市的2015屆畢業生隻能選擇湖北省人才中心作為托管單位,現将湖北省人才中心接收條件羅列如下:
1、武漢市辦理的身份證(戶口遷至學校);
2、就業單位為武漢市工商注冊單位;并提供就業協議。
注:湖北省人才中心不再上門收取托管材料和開具接收函,如需辦理托管手續的學生自行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辦理(中南路14号湖北省人才市場503),并務必複印湖北省人才中心提供的服務卡,注明姓名、學号、班級信息,畢業班輔導員統一收集,在5月15日前統一交由就業處,以此作為開具報到證依據。
三、派遣至單位或機構
(一)具有接收檔案資質就業單位,由就業單位提供規範的接收函,報到證則派遣至單位,報到地址和公章地址一緻;
(二)就業單位無接收檔案資質,但委托當地人才機構代為接收的,需由當地人才機構提供正規接收函,報到證則派遣到當地人才機構。
四、升學
考研、專升本錄取學生,提供錄取通知書或調檔函,由畢業班輔導員統一收集,在5月15日前統一交由就業處,以此作為開具報到證依據。
招生就業處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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